编者按:2月6日,阿里千问启动“春节30亿免单”奶茶活动:每人最多可领21张、每张25元,覆盖全国30多万家门店,流量涌入一度致服务器多次崩溃,补贴战再度点燃外卖赛道。
本文指出,“请喝奶茶”更像一场为AI智能体“采集—训练—落地”铺路的社会化实验:以补贴换取结构化数据,优化“AI点单”,把技术入口嵌入高频消费;但高强度补贴与竞争若滑向低价同质化内卷,商家利润与劳动者收入被挤压,甚至诱发通缩螺旋。
当AI从“聊天”走向“下单”,更需要追问:补贴换数据的边界在哪里?算法如何尊重隐私?监管又如何在“发展”与“规范”之间拿捏尺度,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的可持续发展?
2月6日上午,阿里千问正式启动“春节30亿免单”活动,发放奶茶免单卡。活动期间,每个人最多可以领取21张无门槛的25元免单卡,相当于525块钱。免单卡可在全国30多万家奶茶店使用。效果立竿见影,旋即茶饮外卖赛道又再次迎来狂欢。阿里服务器在大量流量涌入下多次崩溃。
如果对中国平台经济稍有了解,就不会对阿里此次发放用户补贴感到奇怪。自中国平台经济发端以来,其发展壮大一直伴随着阶段性的价格战和慷慨补贴。大型科技平台利用这一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塑了人们的消费习惯,改变了服务的提供模式和城市服务业的运行格局。
在科技平台投入大量资源发展AI的背景下,此次阿里千问用户补贴的特别之处尤其引人关注。与以往更侧重于获取流量、引流至平台支付和金融产品不同,这一波用户补贴也许更在于获取结构化的数据,从而优化AI智能体,形成更精准、更加符合用户习惯的“AI点单”服务。众所周知,阿里目前运营着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旗下产品覆盖外卖、打车、即时零售等多个服务场景。不难想象,如果AI点单率先在外卖领域实现,则将有很大潜力赋能于阿里的其他产品线,实现购物方式的“革命”。AI与日常消费场景的结合有望为人们打开了丰富的想象空间。
同是2026年开年,美国在AI智能体领域也表现活跃。1月12号,美国公司Anthropic发布Claude Cowork(以下简称Cowork),它能在用户的许可下完成文件整理、数据处理、文档生成等任务。1月下旬,程序员彼得·斯坦伯格发布了开源工具OpenClaw(原Clawdbot/Moltbot)。这个能深度访问用户的电脑系统、文件、应用和聊天记录的深度互动Agent引爆AI社区。OpenClaw爆火后,阿里云、腾讯云、京东云、火山引擎、百度智能云等相继宣布上线OpenClaw云端极简部署及全套云服务。
同样是在AI应用领域发展得如火如荼,如何看待中国与美国的路径差异?也许是值得思考的有趣议题。
中美大型科技平台发展特征的不同
不难看出,中国与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的AI发展路径的确存在不同。根据笔者对中美两地大型科技公司的比较观察,美国科技巨头更倾向于扮演“工具提供者”角色,为不同行业的商业主体提供通用性、底层性的技术与平台服务。相比之下,中国科技巨头如腾讯、阿里巴巴、美团等则往往直接面向终端用户,是集成了诸多日常消费场景的综合性平台。
要理解这一不同,恐怕要从大型科技平台公司的发展路径入手来思考。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形成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并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于制造业、零售、金融与专业服务等领域建立起相对成熟、分工稳定的市场结构。当数字平台经济兴起时,各细分市场中往往或是已经存在实力雄厚、运营成熟的在位者,或是已经形成保护社会织体的法律体系。
以支付行业为例,美国早在20世纪后半叶就形成了以Visa、Mastercard为核心的银行卡清算网络,以及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账户体系和结算体系。因此,数字支付平台的兴起,并未像在部分发展中国家那样直接“跳过”传统金融基础设施,而是更多依附并整合既有体系运行。无论是PayPal、Apple Pay,还是后来的各类“先买后付”(BNPL)服务,均需要嵌入银行卡网络、银行账户和既有监管框架之中展开业务。这种结构使得平台企业在创新空间上受到既有金融机构与清算网络的明显约束,其扩张更多表现为对用户体验和应用场景的优化,而非对底层金融秩序的颠覆。
在零售业领域,这一特征同样明显。美国在数字平台兴起之前,已经形成了以沃尔玛、家得宝、开市客(Costco)等为代表的全国性零售巨头,以及高度发达的物流、仓储和供应链体系。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的崛起,固然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方式,但其扩张过程并非发生在一个“无主之地”,而是在与传统零售巨头长期竞争与相互学习中完成的。一方面,平台通过规模化数据和线上流量优势冲击线下零售;另一方面,传统零售商也迅速引入数字化工具、全渠道(omnichannel)战略和自建电商平台,限制了平台对零售生态的全面重构。除此之外,高昂的劳动力成本、线下餐馆的诉讼,以及地区政府的监管,使得平台经济难以扩张到较大的规模。正因为这些因素,Uber等打车平台虽然发端于美国,却无法产生如中国同行在国内一般的影响力和行业颠覆效果。
在此背景下,美国科技公司难以通过直接替代既有商业主体实现扩张,而更多是以“赋能者”的角色进入市场,通过提供具有数字技术属性的工具、平台与基础设施,为既有行业主体提升效率,从而在竞争中获得立足空间。
中国的情形则有所不同。平台经济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快速崛起,其发展嵌入于若干独特的结构性条件之中。首先,城市服务业长期呈现“小、散、弱”的格局,市场主体规模有限、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形成对新进入者的有效抵制。其次,平台经济的发展明显伴随着金融化进程。2008年“四万亿”财政刺激计划后,国内流动性持续宽松,实体经济部门的平均回报率下降,资本逐步转向回报预期更高、扩张速度更快的互联网与平台经济领域。同时,国际风险资本也将中国视为发展互联网经济的理想市场,大规模资金流入进一步推高了平台企业的扩张能力。
在内外部资本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平台公司得以在较短时间内跨越多个城市服务业部门,实现高度集中的规模扩张。外卖、出行、支付、本地生活等多个日常生活场景被迅速纳入平台体系,服务关系被系统性地“商品化”和平台化。在这一过程中,平台企业逐渐从技术中介转变为事实上的服务组织者乃至寡头性供给者,形成了显著的市场支配力,而传统服务提供主体则越来越难以与之展开对等竞争。
中国平台经济扭曲性一面值得反思
中美数字经济的发展路径本身并不存在先验意义上的优劣之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平台经济在激活市场活力、促进消费扩张以及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社会也确实充分享受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消费者,亦在日常生活中享受着平台补贴和价格竞争所提供的便利与实惠。
然而,需要正视的是,这种以高度竞争和强补贴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其对经济结构、社会关系乃至长期治理秩序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充分认识和系统评估。
首先,从经济方面来看,低价、同质化的“内卷”策略放大了大多数收入不高群体追求便宜商品的偏好。在短期,这种方式似乎繁荣了经济,但长期来看,当市场陷入追逐低廉价格的“内卷”状态,商家就无法获得足够的利润,劳动者无法获得体面的收入,经济就会走向通缩的螺旋。这对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无异于慢性自杀。
相比较于经济方面,平台经济对于社会生活方式扭曲尚很少被提及,但同样值得重视。社会是多元的,因此一种健康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应当是多元的。在美国、欧洲等更为发达西方国家,平台经济对日常衣食住行领域的侵入反而更少,其消费方式更加多样化。例如,不同的超市会售卖不同风格的商品,不同的餐厅会提供不同的服务,人们需要到店采购、用餐,更多进行在地的联结与交流。这种消费方式虽然在表面上看更加“传统”,但它支持有消费力的人群追求个性与不同,而并不是将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在消费的过程中,个体的独特性和心理感受也往往更加被重视。反观我们自身,当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场景都被平台经济所侵入,便利背后,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否符合人的本真需要,或许更加值得反思。
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对平台经济的弊端有所重视,并加强了监管。2025年以来,政策对平台企业和平台经济的监管明显收紧:一是在一般性监管领域(如食品安全领域)明确平台主体责任,监管主体进一步下沉;二是在反垄断和竞争合规领域,制定了更加细化的合规指引。在前一个方面,我国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涉及食品安全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平台企业及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权。这意味着平台不再能够以“交易撮合者”的身份逃避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督责任。
在后一个方面,政策对于平台经济竞争合规的规定越来越详细。从《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5〕18号)、《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合规指南”)、《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以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这些文件的发布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平台企业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有了更为清晰的判定标准。
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文件虽然规定详细但并无强制效力,也就是说,反垄断合规主要依赖平台企业自律。这反映出当前平台经济监管的“进退两难”。一方面,不论是社会还是政策制定部门,都对平台经济无序竞争所带来的危害以及监管的必要性产生共识。但另一方面,平台的业务模式集中,具有网络效应,这使得平台天然面对较高层级的监管主体,中央层面的监管动作很可能对平台企业以及其所在领域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平台经济已经深入社会的各个部门的情况下,过于激进的干预方式很容易在短期波及民生经济和就业,甚至威胁社会稳定。此外,考虑到平台科技巨头也是AI等前沿科技领域的活跃者,政策制定者必须在“监管”和“发展”的跷跷板上艰难平衡。
实现嵌入社会的科技发展
在不同的AI发展路径背后,也许一个更关键问题是:如何让科技更好地服务于人?这意味着科技应当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非陶醉于一时的繁荣。人工智能固然可成为少数大公司巩固市场地位和扩展商业边界的工具,但一个更具通用性工具属性,能够广泛赋能于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的人工智能,显然具有更高的社会与经济价值。回望历史,成功的技术革命无一都要求技术广泛嵌入于经济活动和社会需求。
要实现这一图景,制度设计与监管安排非常重要,但政策制定指导思想的调整也许更为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在相当程度上受新自由主义思想所影响。这一思想逐渐演化为一种具有支配力的意识形态,尤其在与社会生活高度相关的衣食住行等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这一框架下,政策的规范性论证往往采取高度工具理性的方式展开,即主要通过经济增长、就业创造以及可量化的社会福利指标来衡量其正当性。在某种程度上,当年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也遵循了这种意识形态和逻辑。
当人们具体、复杂的需求与感受被还原为少数几个指标,这种方式的危害性一面已经逐渐被认识到。这也许就是改变的契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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