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 期 要 点 速 览

01全球重点事件与对华影响分析

美以与伊朗冲突持续升级并外溢,霍尔木兹海峡封锁冲击全球能源市场(含APEC成员)

欧盟《工业加速法案》正式出台,拟全面利用规则化工具引导本土工业回流

美国国内司法阻力持续加大,特朗普团队急推新关税体系(含APEC成员)

02其他重要涉华动向与简析

美国经济近期遭遇增长放缓、通胀回升与私募信贷市场动荡等多重压力(含APEC成员)

美国接连召开首届美洲反卡特尔会议与“美洲之盾”峰会(含APEC成员)

03近期国际大事预告

全球金融市场将于3月16-22日迎来“超级央行周”

日美首脑会谈将于3月19日在华盛顿举行

 

欧盟《工业加速法案》正式出台,拟全面利用规则化工具引导本土工业回流

作者:曾译瑶

 

2026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工业加速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 2026,IAA),提出到2035年将制造业占GDP比重从当前的14.3%提升至20%的目标。面对能源价格波动与关键产业对外依赖的双重压力,欧盟首次在其统一的工业政策中,将本地化生产比例与低碳标准直接嵌入产业支持及公共采购规则,以增强战略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其核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强化对战略行业的外资审查与本地化要求。法案对单笔投资超过1亿欧元的外国直接投资设定了新的审查标准,特别是涉及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及关键原材料等战略产业,且投资来源国在该产业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情况下,需适用更加严格的条件。具体来看,相关投资需满足: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至少50%的企业员工须为欧盟公民或长期居留劳动力、不少于30%的关键零部件或中间产品须在欧盟境内生产,以确保投资能够为欧洲创造就业、技术和产业价值。二是将“欧盟制造”与低碳标准纳入公共采购规则。这是欧盟委员会首次将本地化比例与碳排放要求直接写入政府采购和补贴条件。其中,涉及公共采购或公共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同时满足“本地内容+低碳排放”要求。具体而言,在汽车和建筑领域,至少25%的钢材须为低碳钢;公共工程中,至少5%的混凝土和25%的铝须在欧盟生产。若电动汽车由政府采购或获得公共资金,其除电池外的零部件中须有至少70%在欧盟境内生产。部分与欧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签署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的非欧盟国家在采购中可被视为“欧盟来源”。三是建立工业项目审批的快速通道。法案要求建立统一的数字化“一站式”审批平台,并为工业项目设定明确审批期限。同时引入“默示批准”机制,即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审批决定,部分项目可自动进入下一阶段,以减少行政延误。四是设立“工业加速区”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各成员国须在法案生效12个月内至少指定一个工业加速区,重点面向能源密集型产业、汽车制造和净零技术产业。这些区域将预先获得基础许可,并在电网接入、融资支持和技能培训方面享有优先权,以吸引制造业投资并形成清洁制造产业集群。

 

目前,该提案已提交至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进行审议,预计将于2026年底前完成一读审议,2027年中期正式立法。近期德国、荷兰等10国组成的“产业之友”联盟已提出修正案,反对过于严苛的本地化门槛,建议改为“供应链韧性评分”;法国、西班牙等则力挺强干预条款。

 

 

 IIA简评 

笔者认为,IAA的推出主要源于三方面压力:一是欧洲在关键战略产业面临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与依赖风险。近年来,中国等国家在电动汽车、电池和光伏等清洁技术领域的产能快速扩张,使欧盟对关键产业链过度依赖的问题愈发突出。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斯特凡纳·塞茹尔内(Stephane Sejourne)表示“若不采取行动,未来清洁技术生产可能几乎全部集中在中国,欧洲钢铁和水泥等基础工业也可能进一步外迁”。在此背景下,IAA通过强化“欧洲制造”规则,试图在关键产业中提升本土生产比例,同时对开放型贸易伙伴保持一定合作空间。根据草案,与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的国家可被视为“本地来源”,例如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挪威、冰岛以及与欧盟存在关税同盟的土耳其;在部分公共采购领域,英国和日本也可能被视为开放市场伙伴,而美国和印度等市场准入较为有限的经济体则可能面临更多限制。二是地缘冲突频发加剧了欧洲的“能源焦虑”。近几年,从俄乌冲突引发的天然气短缺,到中东局势反复紧张,尤其近期伊朗问题再次造成能源供应危机,欧洲能源价格多次出现剧烈波动。这种外部冲击进一步凸显了提升本土绿色工业占比和加快能源结构转型的必要性。IAA的许多措施正是意图利用欧盟每年超2万亿欧元的公共采购市场,助推绿色产业链本地化,降低能源危机风险。三是欧洲工业长期收缩的结构性压力。近年来,欧盟部分基础工业在高能源成本、绿色转型投资压力以及全球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持续承压。数据显示,自2025年末起,欧盟工业生产转入负增长(12月环比下跌0.8%),2026年1月跌幅进一步扩大(环比下降1.6%);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也已由2020年约20%降至约14%的水平。从行业层面来看,2024年欧盟钢铁产量同比下降7.2%、铝产量缩减12%(因电价为美国3倍),化工品产出2025年下跌15%。在此背景下,欧盟紧迫感显著增强,试图通过更具干预性的产业政策工具遏制工业外移趋势,重新塑造欧洲的工业发展路径。

 

对欧盟而言,与此前多项以绿色转型为核心的产业政策相比,IAA更集中地体现了欧盟推动“再工业化”的决心与举措的针对性。首先,政策指向更加明确。过去欧盟产业政策主要围绕光伏、风电、电池等净零技术展开,重点在于推动能源转型;而IAA则把钢铁、水泥、铝业、化工等基础工业,以及汽车零部件等制造环节重新纳入政策重点,并提出到2035年将制造业占GDP比重提升至20%的目标。这意味着欧盟不再只关注新兴清洁技术的发展,而是试图在更大范围内稳住本土工业根基。其次,政策工具更具约束力。过去,欧盟的产业政策大多依赖财政补贴、国家援助和审批加速等方式鼓励投资,而IAA则试图通过将“再工业化”和“去风险化”转化为可以直接执行的制度工具,使产业政策从原则性倡议转变为具有明确规则的政策体系。例如,在公共采购中提高“欧洲制造”的使用比例,对获得公共资金支持的项目设置本地化生产和低碳材料要求,并对部分战略产业投资附加更严格的条件。这也意味着欧洲工业政策正从以市场规则为主导的“软”模式,逐步转向更具战略导向和干预性的“硬”阶段。最后,欧盟的对外经贸合作或将在IAA框架下呈现出更为明显的“选择性开放”趋势。一方面,欧盟仍将保持与开放型经济体的合作,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或互惠安排,将部分伙伴纳入其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以保障关键资源和市场的稳定来源;另一方面,在电动汽车、电池、钢铁等战略产业领域,欧盟可能通过本地化要求和投资条件,提高外部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门槛,从而在开放合作与产业安全之间寻求新的平衡。

 

从影响来看,鉴于当前欧洲约50%的电池和94%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及电池依赖中国供应,IAA的推出将对我国相关企业形成两方面冲击。其一,市场份额收缩与合规成本同步上升。IAA通过公共采购和补贴的本地化要求,实际上限制了中国产品在欧盟公共领域的市场准入权,为欧洲企业创造了不对称的竞争优势。此外,中国出口企业还需同时应对欧盟《新电池法》的碳足迹声明、电池护照等要求。这一系列规则“组合拳”将迫使企业要重构供应链数据体系,将大幅增加企业合规和时间成本。其二,投资模式被强制重构,核心技术存在外溢风险。在IAA框架下,中国企业在欧洲的投资模式将被迫从“产品出口”转向“产能出海”。尤其是强制技术转让条款意味着,中国企业若想在欧洲设大厂,或须将核心知识产权授权给欧盟伙伴,这对依赖技术优势的新能源企业而言,意味着其技术自主性将被迫下降。而外资持股不超过49%的限制,意味着中国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可能丧失控股权,无法主导经营决策。直接削弱中国企业全球化的根本利益。

 

面对变局,我方可调整思路,将IAA及其配套法案视为欧洲明确规则底线的“对外合作说明书”,其核心诉求在于提升本地制造的就业率、加快低碳绿色转型,以及获取关键产业的技术赋能。鉴于欧洲是高度依赖规则规制的经济体,在规则逐渐明晰的情况下,我方反而可依托自身优势与国际政经环境的剧烈变化,量身定制符合欧洲诉求的合作新路径。具体来看,一是可利用欧盟内部分歧,开展“精准外交”与规则博弈。在对外贸易层面,欧盟内部并非铁板一块:如法国支持保护主义,而德国、瑞典、捷克等国则强烈反对,担心推高成本、引发贸易战。德国甚至牵头10国组成“产业之友”联盟主张开放贸易。在法案实施的缓冲期内(预计1-3年),我方应联合政企力量开展“精准外交”,重点与反对壁垒的理性成员国加强沟通合作,争取法案最终执行细则的软化,或为特定中欧重大合作项目争取豁免。二是巧妙呼应欧洲“以市场换技术”的渴求,构建具有韧性的新合作范式。欧洲当前在新能源领域的策略,与我国燃油车时代“合资建厂、股比限制、以市场换技术”的路径如出一辙。攻守易势之下,我方企业应保持战略定力,主动改变合作模式。建议考虑“技术授权”“供应链联合孵化”或与欧洲传统车企交叉持股等模式。用部分非核心技术的共享,换取欧洲本土深度的利益绑定,将欧洲巨头转化为我们在欧盟内部的忠实合作伙伴。同时,需抢在新规全面收紧前,加快落实我方已在欧规划的超300GWh电池产能,形成不可替代的“存量优势”。三是新形势下将自身定位为化解欧洲“能源焦虑”的“解局人”。在全球传统能源市场波动加大、供应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的当下,我方在对欧沟通时必须弱化产品价格优势的宣传(以防激化其对“倾销”的担忧),转而将中国新能源产能定位为“解决欧洲能源危机与通胀压力的最优解”。要在各层级对话中强化共识,即排斥中国新能源产品只会拖累欧洲气候转型、增加民众负担,而应将中国视为欧洲实现“能源独立与绿色转型”的合伙人。

 

 

美国国内司法阻力持续加大,特朗普团队急推新关税体系

作者:周承哲

 

综合彭博社、《联合早报》、美国政治报(Politico)等多家媒体报道,在美国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对等关税”违宪仅两周后,司法层面接连加压。3月5日,美国24个州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CIT)提起诉讼,要求阻止特朗普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的新关税。此次诉讼由纽约州、俄勒冈州、亚利桑那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总检察长共同领导。据悉,这四个州曾联合提起诉讼,并成功促使最高法院对特朗普此前的多项关税政策作出裁决。各州主张122条款仅适用于“巨大且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等特定情形,而贸易逆差并不等同,依此认定总统构成再次越权。据此,各州请求法院裁定新关税非法并阻止实施,同时要求联邦政府在新关税生效期间退还各州相关费用。白宫目前尚未回应。

 

同日,CIT重启了又一项涉及特朗普政府政策的诉讼。该政策曾于2025年8月29日生效,取消了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此前,该案因最高法院审理特朗普全球关税案而暂缓。目前法院已制定书面陈述时间表,预计4月完成。若法院驳回政府辩护意见,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可能再次上诉至最高法院。在执行层面,CIT也正敦促海关部门尽快推进系统建设,以退还最高法院认定非法征收的关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执行主任布兰登·洛德(Brandon Lord)透露,相关关税涉及超33万名进口商、5300万条记录,目前认定金额约1660亿美元。目前海关正面临空前的退款工作量,最快45天内建成自动化退款处理系统,流程有望于4月底正式启动。

 

面对国内司法层面的多重挑战,特朗普政府迅速转向新的法律依据,以维持关税威慑。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Scott Bessent)3月4日确认,特朗普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的“全球进口关税”正式生效,税率从10%上调至15%。他同时宣称,政府计划在150天内结合301条款、232条款等工具完成贸易调查,并于8月前进一步上调关税,进而逐步构建新的关税政策体系。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表示,美国将以“制造业产能过剩和生产相关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为由,对16个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具体包括中国、欧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韩国、越南、中国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和印度。同时,美方将举行听证会并与相关方磋商,待调查结果公布后将视情采取相应行动,包括关税、服务费或其他方式。

 

 

 IIA简评 

过去一个月内,美国国内各方围绕关税政策的博弈已迅速扩大。面对司法体系的制度性约束,特朗普政府转而推进替代性关税并启动大规模贸易调查,试图以此维持其政策工具箱的威慑力。但与IEEPA相比,这些工具实施的程序更复杂、周期更长,也更容易受到司法审查与政治博弈的掣肘。这意味着未来特朗普的贸易政策推进节奏将相应放缓,整体效果也更趋复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针对16个贸易伙伴启动的301调查。此前,美国的301调查通常针对个别国家或特定产业争议,例如2019年针对欧盟大型飞机补贴的案件,以及近年来针对中国半导体、海运和造船业的行业特定调查等。而此次调查既包括中国、欧盟、日本等主要贸易伙伴,也涵盖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制造业经济体,表明其施压对象已从传统贸易对手延伸至更广泛的全球供应链关键节点。与此同时,美方叙事也由过去围绕知识产权、补贴、市场准入等具体争议,转向“产能过剩”“不公平贸易行为”等更具概括性和产业竞争色彩的框架。这意味着301条款正从过去围绕知识产权、特定补贴、市场准入等“一事一议”的特定争端解决工具,转向所谓“产能过剩”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等更具宽泛且主观的施压工具。对特朗普政府而言,这种做法具备更强的政策灵活性,可令其根据政治与经济需要分阶段施压并攫取更大的谈判空间。

 

在关注特朗普团队构建新关税体系的同时,有必要对关税政策在美国国内持续遇阻的原因进行分析,这有助于了解关税政策的运行效果并研判其未来走向。总体上,美国国内对关税政策的质疑因四方面原因加深:一是关税政策在改善贸易平衡方面的实际效果相对有限。在关税率攀升至20世纪40年代以来最高水平的背景下,美国2025年度的贸易逆差反而创下25年新高;二是关税的财政贡献持续减弱。自特朗普去年11月下调部分关键关税以来,关税收入已连续四个月下降,其对填补财政缺口的实际效用愈发有限;三是关税支出及不确定性扰乱了企业的经营节奏。摩根大通研究所报告指出,美国中型企业月度关税支出已增至2024年的3倍,而贸易政策的持续不确定性也将进一步推高企业的合规成本与投资风险。最重要的是,关税负担正持续向家庭端传导,并被转化为政治叙事。美国核心个人消费支出价格指数(PCE)在2025年12月同比反弹至3.0%,创下近一年来最高水平,表明关税成本仍在向消费端传导。纽约联储和美国税务基金会(Tax foundation)的研究表明,近90%的关税负担最终由美国消费者和企业消化,相当于在2025年对每个美国家庭平均增税1000美元。随着近期美国对伊朗开展持续的军事行动,民主党领袖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公开抨击特朗普“让美国普通人为战争在油价和生活成本上买单”,并批判此举与其“美国优先”承诺背道而驰,而民生议题也成为民主党动员选民、塑造舆论的有力武器。

 

在特朗普政府“对等关税”政策即将实施满一年之际,回望这场席卷全球的经贸震荡,不难发现,美国试图通过单边强权“速战速决”的图谋并未如愿,反而陷入了深度的内部消耗与外部孤立。这一过程不仅验证了全球经贸体系的底层韧性,也为我国接下来应对复杂国际局势、锚定战略方向提供了极为清晰的启示:第一,尊重经济规律的强大引力,以美国“伤人伤己”的反例为鉴,构建互惠良性的外循环。过去一年的实践证明,关税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是反噬自身的双刃剑。美国的大幅加税直接导致其国内通胀高企,从美发产品到服装鞋帽,普通民众的生活成本剧增,中小企业更是面临断供与破产的“阵痛”。这种以牺牲本国民生和企业利益为代价的经贸霸凌,本质上违背了全球化分工的经济学常识。面对美国这种将贸易“武器化”的反面教材,中国更应坚定高举自由贸易旗帜,坚持“互利共赢”的核心理念。我们要用更开放的市场、更普惠的合作模式,向世界展示与美国“关税对关税、壁垒对壁垒”这种零和博弈截然不同的“中国方案”,从而在动荡中构建起一个更具吸引力和黏性的良性外循环。

 

第二,敏锐把握全球经贸格局的“去美国风险化”趋势,通过持续赋能拓展多边贸易基本盘。美国的“对等关税”不仅剑指中国,更无差别地扫射了欧盟、日本等传统盟友,严重破坏了全球产业链的信任基础。在过去一年里,我们清晰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速推进“去美国风险化”的双边或多边贸易进程,全球经贸重心正在发生微妙的偏移。这正是中国破局的战略良机。我们应善于利用这一国际体系的裂隙,积极“赋能”那些寻求贸易独立性的中等强国和“全球南方”阵营。通过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深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拓展各类双边自贸协定,中国将能够把自身的市场体量转化为稳定全球供应链的压舱石。只要我们坚持做大自由贸易的蛋糕,美国的单边主义就注定会在日益紧密的全球协作网络中走向真正的孤立。

 

第三,要密切追踪并用好海关退税、小额包裹豁免等司法博弈的结果,及时调整应对策略。例如对于此前因非法关税受损的传统外贸企业,可以紧盯美国海关自动化退税系统的推进时间表,并据此主动协助美国进口商完成资金回溯。一方面利用退税款盘活企业现金流,可通过提前整理报关单据、关税缴纳记录和交易合同等材料,协助美方进口商完成退税申请流程,在退税到账后通过货款抵扣、价格调整等方式回流至企业端,以此盘活企业现金流;另一方面则可借助这一过程与美国合作方重新对账、梳理历史订单与成本结构,在退税收益重新分配的基础上,推动续签长期供货协议或调整采购条款,从而稳固既有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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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曾译瑶

曾译瑶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研究助理

周承哲

周承哲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研究助理